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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租]东北师范大学一教37栋门市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13    作者: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    点击:

项目编号:ZZ14560FW04310204

一、招租条件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项目编号为ZZ14560FW04310204的“东北师范大学一教37栋门市房屋公开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择优选定承租人,现发布招租公告,诚邀符合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参与本项目。

东北师范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预算单位。本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招租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2.1房屋基本情况:一教37栋门市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长春市南关区师大一教区37栋一层,建筑面积170平方米。该房屋拥有产权证,目前由现承租人使用,水、电、暖等设备设施齐全。

此房屋以现状招租,涉及消防、用水、用电等需要审批或批准或备案的事项,由承租人自行协调有关单位妥善处理,所需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予以配合。

2.2房屋租赁期限:本次招租标的租赁期限为5年,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含一个月的免租装修期),具体日期以租赁合同为准。房屋租赁期满时,如根据当时政策和需求继续租赁,原承租人在无违约情形前提下享有以同等条件(主要指租金标准及支付时间、方式,租赁期限)优先承租的权利。

2.3房屋招租办法及招租底价:本次公开招租,标的招租底价为年租金人民币13.4万元,具体以成交有效报价为准,采取上打租方式租金支付,按年缴纳,于下一年租期起始日30日前交纳完结,第一年房屋租金于合同签订前全部交纳;

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年租金不增不减,当遇到不可抗力时(比如2020年新冠病毒疫情等),按照当年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经招租人相关会议审批后,可以调整年租金。

三、竞租人资格要求

3.1竞租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竞租人为法人),提供营业执照(五证合一)等证明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参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等,不得同时参加竞租;

3.1.1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竞租人近三年须无犯罪记录;

3.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房产证或身份证);

3.2.1提供由本人签字画押的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3.2.2提供由本人签字画押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书。

3.3不接受与我校及所属单位有过民事纠纷的法人和自然人参与竞租,竞租人须提交以前不涉及与我校及所属单位有过民事纠纷和不涉黑恶的承诺书。

3.4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四、招租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

需准备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竞租人为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竞租人为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材料、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4.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竞租文件的递交

5.1 竞租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租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租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5.3 竞租人在竞租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万元(壹万元)的竞租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页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租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招租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8160、13341597555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人:陈东

电话:0431-87888828

八、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