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说明
东北师范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预算单位。本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YZX2024-185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安保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校内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8万元/年
采购需求: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博学路校区和经开幼儿园。安保服务及时、周到、安全、可靠,具体内容详见校内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024年10月30日-2026年6月30日(不足整年的,按月结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应服务。具备有效期内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3.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6.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知悉并遵守《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7.2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当年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7.3供应商需提供近半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yzb5171@163.com中(邮件主题备注: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安保服务采购+公司简称);电子邮件发出后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0431-87652107)检查资料的完整性,检查通过后方可递交校内磋商文件款并获取校内磋商文件,获取校内磋商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未按上述流程操作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在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八、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自由大路506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13159743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
联系方式:周婷、胡丹贺、申晓晶 0431-82889160、82889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3159743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