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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采购]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安保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6    作者: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点击:

项目概况

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安保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详见“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X2024-056

项目名称: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安保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4万元(三年)(人民币)

采购需求:为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提供安保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期内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应服务

3.2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当年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3.3供应商需提供近半年(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3.8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可登录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阅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17日至2024年5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yzb5171@163.com中(邮件主题备注: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安保服务采购 +公司简称);电子邮件发出后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0431-87652107)检查资料的完整性,检查通过后方可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款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未按上述流程操作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售价:¥ 8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5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2.扫黑除恶: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3.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自由大路506号        

联系方式:袁老师 0431-85099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            

联系方式:胡丹贺、周婷、申晓晶 0431-82889217、82889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老师

电 话:0431-8509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