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6-231、23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洗衣服务、快递服务站托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一标段: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洗衣服务项目。
二标段: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快递服务站托管项目。
2.2 项目地点:一标段: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
二标段: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快递服务站,拟建于学生第二食堂楼下。
2.3招标范围:一标段:需在净月校区10栋学生公寓内摆放洗衣机,共计165台,并提供洗衣服务。
二标段:净月校区快递服务站,提供快递服务或物流、货物配送等服务。
2.4 服务期限:一标段:三年(供货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中标厂家在7月15日—8月15日完成送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标段:托管项目采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方式,期限为三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3、2014、2015)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七号楼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每标段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院内
联 系 人: 张老师
电 话:0431-8453700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袁贺、申晓晶
电 话:0431-87644668、0431-87990285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