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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校园学生超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05-03    作者:佚名    点击:

1.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ZZGJ160FW2016-0521的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校园学生超市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人为东北师范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超市商品区、超市外包区、门市区承包服务等;
2.2使用面积:整体使用面积约1058平方米,内围商品经营区约700平方米(包含办公室和仓库),超市内部外包区6个商铺共约120平方米,门市5间共约176.4平方米。
2.3经营方式:托管项目采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方式;
2.4服务地点:净月学生二食堂一楼;
2.5服务期:三年(2016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
2.6 标底:不低于150万元/年,装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不低于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3年以上从事超市经营经验,具有商品零售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超市经营的相关资质。符合国家、地方关于超市正常营业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度。
3.3投标人中标后必须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承担食品卫生等民事法律责任,超市商品区不得转租转包、转借或设置抵押。经学校同意可将外包区、门市区对外出租,超市外租区合同签订不得超出整体承包日期。
3.4投标人中标后接受学校按相关规定对消防安全、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经营品种、经营时间、服务态度以及价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处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3 日至2016年5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卫生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慧谷大厦7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报名资料和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 5 月 26 日09:30,地点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七号楼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阳光诚信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vipzb.net/)》、东北师范大学招标办网站(http://zbcg.neneo.edu.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东北师范大学
联 系 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0431-84537009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  位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慧谷大厦7层
联   系   人:王若冰
电        话:0431-87888828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