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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自然博物馆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05    作者: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    点击:


竞争性磋商编号:ZZ91738FW04310095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竞争性磋商编号为ZZ91738FW04310095的“东北师范大学自然博物馆物业服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采购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一、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自然博物馆物业服务。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范围:自然博物馆物业服务。(详见第三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四、服务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五、服务标准:合格。

六、采购预算:43万元/年。

七、服务期限:三年,2019年8月1日—2022年7月31日。

八、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8.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

8.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8.4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8.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8.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7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九、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十、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肆仟元的磋商保证金。

十一、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11.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1.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地点(若有更改另行通知):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9年7月19日9:30(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7号楼4楼404会议室。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967

技术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009014656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联系人:陈东

联系电话:0431-87888828

十五、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