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ZZ73086FW0431-008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校园学生超市托管经营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服务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
2.2服务范围:
北苑超市商品区经营面积约716㎡, 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文体用品、日用百货、衣帽服饰、通讯器材、瓶装饮料、干鲜果品、定型包装食品、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其中奶制品贮存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冷藏库(柜)温度为-2—5℃。不得销售 “三无”、过期变质或无“QS”认证的商品,不得销售自行加工(加热或制冷)的商品。
北苑超市外包区经营面积约290㎡,主要是配合超市,丰富师生生活需要的功能性区域。外包项目需甲方同意,并备案资质证明、经营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体育学院超市经营面积约为42㎡,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文体用品、日用百货、衣帽服饰、通讯器材、瓶装饮料、干鲜果品、定型包装食品、散装直接入口食品,不得销售 “三无”、过期变质或无“QS”认证的商品,不得销售自行加工(加热或制冷)的商品。
2.3经营方式:托管项目采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方式。
2.4服务期限:3年零4个月(2018年03月01日-2021年06月30日)。
2.5 投标报价:不低于150万元/年。装饰装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不计入投标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投标人。
3.3投标人须具有商品零售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超市经营的相关资质,具有从事超市经营经验。
3.4符合国家、地方关于超市正常营业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度。
3.5投标人中标后必须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承担食品卫生等民事法律责任,超市自主经营区不得转租转包、转借或设置抵押。经学校同意可将外包区对外出租,超市外租区合同签订不得超出整体承包日期。
3.6投标人中标后接受学校按相关规定对消防安全、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经营品种、经营时间、服务态度以及价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处罚。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提供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10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个别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投标人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在收到报名资料和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七号楼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页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967
技术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915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 位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联 系 人:王若冰
电 话:0431-87888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