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东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高通量测序服务磋商公告
磋商项目编号:HTZB2017-1105(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东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高通量测序服务已批准采购,具备磋商条件。采购人为东北师范大学。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磋商范围:高通量测序服务,具体规格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2.2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及现行行业标准。
2.4采购预算价:180万元;
三、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服务的服务商。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磋商项目磋商。
3.4提供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6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7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个别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3.8本项目不接受竞磋商联合体形式参与竞磋。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磋商文件发放时间: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每包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注意事项:报名截止后,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核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将取消所有相关联公司的本次报名资格。
五、磋商时间与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6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7号楼招标与采购办公室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磋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431-85099967
技术咨询:宫老师 电话:13504337440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处莱德宾馆7楼
联系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15590682690
传 真:0431-87910195 邮政编码:130062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