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ZZ81304FW0431-0053
一.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ZZ81304FW0431-0053的“东北师范大学校园停车收费委托管理服务(三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服务商,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二.项目概况
2.1服务范围: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和净月校区所设的车辆智能门禁系统设置收费岗亭,安排人力对出入校门的车辆进行管理。具体所需人员数量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 服务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及净月校区。
2.3合作方式:本项目采用“委托管理”的模式与中标服务商进行合作,即服务商按照学校工作要求提供管理服务,学校按照中标服务商的中标报价支付托管费用,具体包括:人工成本费用、管理费用、车场保险费用。
2.4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内依据年度考核情况按年签订服务合同。
2.5 投标报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98万元/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服务的投标人。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提供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6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投标人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在收到报名资料和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七号楼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页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967
技术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15843088186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 位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联 系 人:王若冰
电 话:0431-87888828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