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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直饮水机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11-26    作者: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    点击:

招标编号:HTZB2018-913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HTZB2018-913的“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直饮水机维保服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服务商,采购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直饮水机维保服务

2.2招标需求:本部校区直饮水机维保服务,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5服务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人民大街5268号。

2.6采购预算:35 万元人民币/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要求: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服务的投标人;

3.2.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水暖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2.3在长春有售后服务机构。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四、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七号楼4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页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967

技术咨询: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39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 系 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日期: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