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TZB2017-811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直饮水机维保服务已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净月校区直饮水机维保服务
2.2项目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2.3服务周期:2017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服务期3年)
2.4采购预算价: 33万元/年;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投标厂家。
3.近三年在大专院校有类似服务业绩,并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管理人员需具备市政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水暖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在长春有售后服务机构,配有维修人员,维修人员需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颁发的健康证明。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6.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与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6月13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7号楼招标与采购办公室4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0431-85099072
技术咨询:张老师
电 话:0431-8453700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处莱德宾馆7楼
联系人:田先生、赵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