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编号:HTZB2018-847
一、磋商条件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竞争性磋商编号为HTZB2018-847的“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邀请特定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采购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55960平方米。主体建筑为地上17层,地下一层。
2.3工作任务:参与本项目造价咨询的公司根据施工图纸编制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楼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最高投标限价等。
2.4磋商范围:依据本项目所需各种资格条件和工作任务结合各造价咨询公司所提供的竞磋文件进行磋商。
2.5服务期限: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10月15日,共27日历天。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三、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3.1 供应商须是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至2018年度造价入围单位。
3.1.1供应商拟派工程造价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1.2供应商近三年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
3.1.3供应商在东北师范大学服务期间没有合同纠纷及不良记录。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3.4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6本项目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8 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四、磋商文件发放时间: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8年9月7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邀请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磋商时间与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9月14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7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磋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于老师 联系电话:0431- 85099072
技术咨询:贾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8331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