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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磋商]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楼项目造价咨询(双清单)第二家机构遴选校内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9-04-28    作者: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点击:

磋商项目编号:DSGC2019003-XC

一、磋商条件

东北师范大学对校内磋商编号为DSGC2019003-XC“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楼项目造价咨询(双清单)第二家机构遴选”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校内磋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楼项目造价咨询(双清单)第二家机构遴选。

2.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55960平方米。主体建筑为地上17层,地下1层。

2.3磋商范围:根据施工图纸编制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楼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最高投标限价等。包括主体建筑(包括二次设计施工图纸)及精装修和室外配套工程(道路、绿化、综合管网、照明等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招标控制价编制

2.4服务期限 2019 516日—— 2019616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三、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3.3近三年(2015-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份财务审计报告)。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3.5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8按照学校内控管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与东北师范大学审计处合作关系的造价咨询单位报名

3.9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四、磋商文件发放时间: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9428日至20194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7号楼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408室购买文件

4.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磋商时间与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589:00(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七号楼(校内幼儿园对面小白伞广场旁5层灰色小楼)四楼404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

人:陈老师、于老师  联系电话:0431- 85099072

技术咨询:贾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8331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