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Z92650FW04310124
一、招商条件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项目编号为ZZ92650FW04310124的“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生活服务引进品牌服务招商项目”进行公开招商,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择优选定品牌服务商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现重新发布招商公告,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法人经营实体参与本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2.1服务内容及地点:
净月校区学生超市(位于净月学生二食堂一楼,含实体书店、咖啡厅);
本部校区书店(位于学生超市北侧);
本部校区咖啡厅(位于新三舍A、B栋连廊)。
2.2使用面积:
净月校区校园学生超市整体使用面积约1098平方米,其中学生超市商品区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实体书店、咖啡厅面积合计不低于300平方米;
本部校区书店面积约286平方米;
本部校区咖啡厅(本部校区新三舍A、B栋连廊)面积约300平方米。
2.3经营方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4服务期:2019年9月20日-2024年7月19日。
2.5响应报价:不低于130万元/年,由响应服务商报出,装修费用由成交服务商承担。净月校区学生超市(含实体书店、咖啡厅)装修金额不得低于185万,本部校区书店、咖啡厅装修金额不得低于120万。
2.6响应服务商成交后必须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承担食品卫生等民事法律责任,超市商品区不得转租转包、转借或设置抵押。经学校同意可将超市商品区以外区域对外出租,本部书店、咖啡厅需引进或加盟规定范围内品牌机构,外租区合同签订不得超出整体承包日期。
2.7响应服务商成交后接受学校按相关规定对消防安全、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经营品种、经营时间、服务态度以及价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处罚。
2.8如成交服务商未能履行服务承诺,招商人有权终止合同,装修费用招商人不予补偿。
2.9合同到期或服务中止后,所有装修应保持原样,不得拆除,无偿留给学校。
2.10引进品牌要求:
2.10.1超市需引进或加盟京东、天猫、苏宁超市或国内同等连锁品牌超市,不允许售卖烟酒。
2.10.2书店需引进或加盟三联书店、越读书驿、当当书店或国内同等连锁品牌书店,两校区书店需为同一品牌。
2.10.3咖啡厅需引进或加盟国内知名连锁品牌,可经营简餐,不允许售卖烟酒。
三、响应服务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响应服务商。
3.2响应服务商须具有商品零售业营业执照等超市经营的相关资质,符合国家、地方关于超市正常营业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度。
3.3响应服务商如是品牌加盟商,需提供响应品牌企业授权书。
3.4与招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
3.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响应服务商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服务商。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谈判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在收到报名资料和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七号楼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5.3响应服务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叁万贰仟元的谈判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页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商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31-84537009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 位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联 系 人:陈东
电 话:0431-87888828
八、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2019 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