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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磋商]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报告厅、功能教室及接待室改造设计校内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9-05-31    作者: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点击:

校内磋商编号:ZZ91365FW04310064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校内磋商编号为ZZ91365FW04310064的“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报告厅、功能教室及接待室改造设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校内磋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采购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一、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报告厅、功能教室及接待室改造设计。

二、工作内容:报告厅、功能教室及接待室等装饰及文化展示设计(出具效果图、施工图及概算),详见附件设计平面图。

三、项目地点: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明珠校区(长春市人民大街9000号)。

四、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

五、质量要求:合格。

六、采购预算:80.00万元。

七、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7.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出总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

7.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7.3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7.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7.5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7.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7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八、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壹万伍仟元人民币的磋商保证金。

九、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9.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持营业执照副本、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报名并购买校内磋商文件。

9.2 校内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校内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地点(若有更改另行通知):

校内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9年6月11日14:00时(北京时间)。

校内磋商地点: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七号楼4楼会议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陈老师、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18626600015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联系人:王若冰

联系电话:0431-87888828

十三、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