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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招标]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学生浴池托管项目校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05    作者: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    点击:


招标项目编号:ZZ01169FW04310026

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ZZ01169FW04310026的“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学生浴池托管项目 ”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校内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标人,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学生浴池托管项目;

2.2 招标范围:学生浴池托管服务;

2.3项目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

2.4服务期限:小于、等于十年(2020年7月1日—2030年6月30日),投标人自主报服务年限;

2.5装修要求:中标人装修投入不低于200万元(包含浴池区和门前商铺区),由投标方报出。合同期结束后,所有资产无条件归学校所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服务的投标人;

3.3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

3.4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提供财务报表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9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四、校内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1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办理时请将加盖公章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zzgjgczx@163.com)发送后请致电0431-87888828与陈工进行确认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招标代理机构校内招标文件为准。

需准备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一套: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4.2 校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办公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校内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页》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826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联系人:陈东电 话:0431-87888828

八、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