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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磋商]东北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平台采购校内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13    作者: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    点击:

校内磋商编号:ZZ03180FW04310115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校内磋商编号为ZZ03180FW04310115的“东北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平台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校内磋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采购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一、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平台采购。

二、采购范围: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三、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开发及部署。

五、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六、采购预算:人民币60万元。

七、免费维护期:验收合格后三年(软件版本内终身免费升级)。

八、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8.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8.2近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出具(2018年、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8.3供应商需提供近半年(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

8.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8.5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8.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8.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8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九、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十、现场获取校内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10.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校内磋商文件。

10.2 校内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一、校内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地点(若有更改另行通知):

校内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0年10月2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校内磋商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8182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人:陈东

电话:0431-87888828

十四、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