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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磋商]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楼项目地基基础检测、基坑监测、楼体沉降观测服务机构选择校内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05    作者: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点击:

校内磋商编号:ZZ93763FW04310172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校内磋商编号为ZZ93763FW04310172的“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楼项目地基基础检测、基坑监测、楼体沉降观测服务机构选择”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校内磋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采购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一、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楼项目地基基础检测、基坑监测、楼体沉降观测服务机构选择。

二、采购范围: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楼项目地基基础检测、基坑监测、楼体沉降观测服务。

三、检测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北区,学思路以北,幼儿园以东,学生二宿舍以西。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结束为止。

五、服务要求:合格(满足校内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六、最高限价:人民币63万元。

七、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7.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岩土工程专业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类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涵盖采购内容中所有检测项目,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7.3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7.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5外阜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磋商;

7.6拒绝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参加磋商;

7.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磋商;

7.8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磋商;

7.9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八、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九、现场获取校内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9.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是联合体磋商)、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校内磋商文件。

9.2 校内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校内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地点(若有更改另行通知):

校内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9年12月12日09:00(北京时间)。

校内磋商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7号楼(校内幼儿园对面小白伞广场旁5层小灰楼) 4楼404会议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515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联系人:陈东

电话:0431-87888828

十三、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