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磋商编号:HTZB2020-772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校内磋商编号为HTZB2020-772的“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笔记本电脑租赁服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校内磋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采购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一、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笔记本电脑租赁服务。
二、采购范围:笔记本电脑租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三、项目地点:东北师大附中(自由大路506号)。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交付使用,租赁期时间为2020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五、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六、最高限价:人民币64.39万元。
七、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7.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7.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7.3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7.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7.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6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八、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九、现场获取校内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9.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htzbtai186@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潜在供应商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磋商文件为准。
需准备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套: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9.2 校内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校内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地点(若有更改另行通知):
校内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0年7月23日08:30(北京时间)。
校内磋商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046号林业宾馆二楼会议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608930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范女士
电话:0431-87933788
十三、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