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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22年修缮项目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21    作者: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    点击:

项目概况

(东北师范大学2022年修缮项目管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络形式(详见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月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ZX2021-357;

2.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2022年修缮项目管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计费基数的4%。(本次管理服务采购预算按照2022年修缮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总预算,预计项目概算为3000万元,具体以项目实际招标控制价总和为准);

5.采购需求:为东北师范大学2022年修缮工程提供全过程的项目管理与监管工作,包括项目论证、工程全套施工设计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采购环节技术支持、项目施工阶段管理、项目结算环节技术支持,以及我校申报2023年项目的前期设计文件及项目概算和申报文件编制等工作(详见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安排人员进驻,项目施工阶段需安排相应人员全天进驻提供服务);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相应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21】30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的规定)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师),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应当在牵头单位注册执业),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无在任工程,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项目管理团队中须至少包含以下人员:建筑、水暖、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各2人;资料员1人。

3.3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如联合体参加磋商,须是牵头单位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3.4近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年份至今的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磋商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磋商。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拒绝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3.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9中国裁判文书网(hppt://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相应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3.11本项目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2021年6月1日-2021年11月30日的社保证明(2021年6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月份即可),且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在签订合同完成前不得随意更换。

3.12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登记后方可参加磋商。

3.13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yzb5171@163.com中(邮件主题备注:东北师范大学2022年修缮项目管理服务+公司简称);电子邮件发出后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0431-86805171)检查资料的完整性,检查通过后方可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款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未按上述流程操作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邮寄费用须由供应商自行支付。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月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月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2.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2.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谭爽

联系电话:0431-81727843、8175957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431-84536022

九、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9);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