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吉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培项目培训接待服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络形式(详见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ZX2021-285;
2.项目名称:吉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培项目培训接待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20万元;
5.采购需求:东北师范大学承办2021年吉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培项目中三个项目需要购买会议接待酒店服务等(详见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培训时间):2022年3月14日-2022年4月2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2.2近年(2018年、2019年、2020 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财务报表。(成立年限至2020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2020年成立至2021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年份至今的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2.4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7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yzb5171@163.com中(邮件主题备注:吉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培项目培训接待服务+公司简称);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邮寄费用须由供应商自行支付。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2.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967
2.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胡丹贺
联系电话:0431-81727843、8175957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735
九、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9);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