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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物业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07    作者: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点击:


项目概况

(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物业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14429FW04310200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物业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240万元;

采购需求: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自由校区、繁荣校区物业服务,详见“第五章 服务标准和要求”

服务地点: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自由校区、繁荣校区;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本项目所需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0年成立至2021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3投标人需提供近半年(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

3.4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投标人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2820211214,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

方式: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标 时 间: 2021年12月28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需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 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967

技术咨询:汲老师

电   话:17767700302 

2.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人:0431-8788882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汲老师

联系电话:17767700302        

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