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21-379
项目概况
东北师范大学校园安保服务委托管理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络形式(详见三、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 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SYZX2021-379。
1.2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校园安保服务委托管理。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预算金额:人民币430.08万元/年
1.5采购需求:承担东北师范大学(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自由校区、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净月校区、长春市卫星路98号东北民族民俗博物馆)校门管理、校园及馆区内秩序管理、防范巡逻、技防设备操作值守等工作,针对防火、防投毒、防暴恐等开展专业化安全防范工作,保障托管区域财产安全及师生员工人身与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秩序的稳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标准和要求”)。
1.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在上一年度考核合格的情况下可在服务期内续签合同。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有效期内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应服务;外省(市)企业需提供长春市公安局备案审批证明。
3.2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 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年份至今的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3 投标人需提供近半年(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7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投标人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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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yzb5171@163.com中(邮件主题备注:东北师范大学校园安保服务委托管理+公司简称);
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邮寄费用须由投标人自行支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 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开标时间:2022年1 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3开标地点: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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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967
2.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谭爽
联系电话:0431-81727843、817595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老师
电 话:15506055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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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