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磋商编号:SYZX2023-334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校内磋商编号为:SYZX2023-334的“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南区)综合楼ABC区综合改造工程及净月校区(南区)三公寓外墙保温和室内综合改造工程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校内磋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采购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预算单位。本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南区)综合楼ABC区综合改造工程及净月校区(南区)三公寓外墙保温和室内综合改造工程设计
二、采购范围:施工图设计等服务。(详见校内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三、服务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改造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六、采购预算:人民币70万元。
七、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7.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执行建市【2020】94号、建办市函【2022】361号、吉建管【2022】47号等文件的规定)
7.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7.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建筑专业4人,结构专业2人,电气专业1人,暖通空调专业1人;以上人员具备人员相对应的工程类注册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7.4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当年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7.5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
7.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
7.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8拒绝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
7.9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7.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12本项目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近一年(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在签订合同完成前不得随意更换。
7.13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登记后方可参与本项目.
7.14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7.15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可登录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阅读。
八、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肆仟元的磋商保证金。
九、获取校内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9.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将以下材料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yzb5171@163.com中(邮件主题备注: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南区)综合楼ABC区综合改造工程及净月校区(南区)三公寓外墙保温和室内综合改造工程设计+公司简称)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
2.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3.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发出后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0431-87652107)检查资料的完整性,检查通过后方可递交校内磋商文件款并获取校内磋商文件,获取校内磋商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未按上述流程操作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邮件发出后请关注发邮件的邮箱。
9.2 校内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校内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地点(若有更改另行通知):
校内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3年12月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校内磋商地点: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431-84536022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
联系人:胡丹贺
联系电话:0431-82889217、82889160
十四、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