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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采购]东北师范大学电气系统改造(低压部分)项目监理服务校内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30    作者:    点击:

项目概况

东北师范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预算单位。本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东北师范大学电气系统改造(低压部分)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01包:SYZX2025-1451);

02包:SYZX2025-1452)

项目名称:

01包:东北师范大学电气系统改造(低压部分)项目监理服务(人民大街校区);

02包:东北师范大学电气系统改造(低压部分)项目监理服务(净月大街校区)

采购方式:校内磋商

预算金额:

01包:32万元;

02包:31万元

采购需求:01包:东北师范大学电气系统改造(低压部分)项目监理服务(人民大街校区);02包:东北师范大学电气系统改造(低压部分)项目监理服务(净月大街校区)具体内容详见校内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全部监理工作,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本项目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可兼投不可兼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

2.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③供应商缴纳的年(20251月1日至2025年1231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④无在建工程。

3.3拟派出的其他人员应具有: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以上人员供应商缴纳的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无在建工程。

3.4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有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当年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3.5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0拒绝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

3.11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30日至202616,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大路与西部快速路交汇西行300米;长春市文理高中东侧。自西侧A、B客梯上楼)获取校内磋商文件。

售价:¥500元/包,本公告包含的校内磋商文件售价总和。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在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方式:老师0431-85099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           

联系方式:周婷、胡丹贺、申晓晶 0431-82889217、82889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431-84536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