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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东北师范大学2025年电力系统综合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09    作者:    点击:

项目概况

东北师范大学2025年电力系统综合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1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63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ZX-2025-0408

2.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2025年电力系统综合改造工程

3.预算金额:人民币6750000元;

4.采购需求:东北师范大学2025年电力系统综合改造工程设计、施工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工作范围主要包括电力系统增容、箱式变电站、变压器更换、电力电缆铺设、高压开关更换、高低压配电室设备更换、路灯亮化工程改造等,须完成本项目报批报建、竣工验收、至送电完成等全部手续,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图纸范围为准。

5.施工地点:东北师范大学(人民大街校区和净月大街校区)

6.合同履行期限:设计工期:15天,施工工期:45天(以合同具体签订时间为准)。

7.质量要求:(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及以上级别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③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同时具备①②③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企业信誉良好,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如为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3.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3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3.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人员。

3.6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7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8信誉要求:

3.8.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3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8.4施工企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5拒绝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

3.9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牵头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及以上级别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他成员须具备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①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④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⑤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⑥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5128:00起至2025516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下列材料扫描后加盖公章发送至838079001@qq.com邮箱,同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63930(北京时间)

  :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1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赵老师

联系方式:0431-85099967,0431-85099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

联系方式:0431-849986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佳明

电话:0431-84998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