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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采购]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供暖设施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07    作者: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点击:

招标条件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DFA-BFCC-GP-20250387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供暖设施改造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标人,招标人为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修购资金,非财政资金,因此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供暖设施改造工程

2.2 招标范围:教学楼内暖气片更换及排水管道改造

2.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53.74万

2.4工程地点:朝阳区清华路818号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

2.5计划工期:20257月15日至20258月15日(具体时间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当年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3.6投标人近年(2022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拒绝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11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ppt://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项目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需具有近一年(202441日至2025331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在签订合同完成前不得随意更换

3.14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5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时间:20250508日至202505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线上邮件获取。

4.3方式:凡有意参加者,须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扫描成PDF并发送至我代理机构邮箱(15543695697@163.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XX公司报名资料”,同时联系代理机构电话告知报名材料已发送至邮箱,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将报名登记表及报名付款账号回传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及付款凭证截图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视为报名成功: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4售价:招标文件8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530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9楼906室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页》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咨询:老师

联系电话:1314431319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9楼906室

联系人:孙敏

联系电话:1751925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