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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校小礼堂改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01    作者:    点击:

项目概况

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校小礼堂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9楼906室采购文件,并于20240712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A-BFJL-DL-20240913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校小礼堂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2.5808万元(包含暂列金19万元)

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现有小礼堂原有棚面、墙面、地面拆除,新建强电弱电供热管线,新建定制家具、座椅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工程地点:东北师大附中初中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000号

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7月17日——2024年8月 17日(具体时间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①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建筑业划型标准划定),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注: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的规定;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当年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3.4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材料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拒绝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

3.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9中国裁判文书网(hppt://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11本项目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有近一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在签订合同完成前不得随意更换

3.12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登记后方可参与本项目。

3.13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3.14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可登录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阅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701日至20240705,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领购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01日至2024070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9楼906室,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校内招标文件。

售价:¥ 8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12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9楼9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9楼9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2.扫黑除恶: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3.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000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431-85099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9楼906室

联系人:孙敏 0431-81303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老师

电话:0431-8530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