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ZDZB2014-0428
1.招标条件
东北师范大学新建10KV配电所及原变电所设备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拨专项维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建10KV配电所及原变电所设备改造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2.1.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新建10KV配电所及原变电所设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
2.1.2项目内容:新建10KV配电所,容量12000KVA,配出柜10台,微机综合保护,后台监控,达到无人值守功能。原有10KV配电所配出柜更新11台,改继电保护为微机综合保护,加后台监控系统。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编制设备材料清册和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现场服务。
2.3工程建设地点:长春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人民大街与自由大路交汇)。
2.4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法规要求,并满足施工条件,总体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的设计业绩至少3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有10年及以上电力工程工作经验。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外省企业可以先参与投标报名,须在开标前办理外埠企业入境手续,否则视为废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4月28日至2014年05月05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4年05月20日13:30时,地点为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壹万元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北师范大学校内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同时发布。
7.联系人
招 标 人:东北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邮政编码:130000
联
系 人:刘志强
联系电话:13604360018
2014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