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CDD2014G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学生一食堂维修改造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净月校区学生一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拆除工程、加固工程、局部新建工程、装饰工程、屋面维修、水暖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
2.3 工程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
2.4 招标规模:建筑面积:12361平方米,总投资826.78万元。
2.5工程工期:计划2014年7月6日开工,2014年9月6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近三年具有1项以上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于需要特殊专业施工资质的分项工程,必须委托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实施;本招标工程所用的材料必须为国标材料。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工民建专业高级工程师;电气工程师要求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26日—2014年5月30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在长春大地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地址:长春市建设街2738号建设广场综合楼1510室(14层)。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9)电气工程师的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07〕17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6日13:3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站、《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大地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31-85658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