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DSZG2014009
各投标人:
针对本次招标,我校(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补充说明及澄清。
1.当某一综合单价投标报价严重偏离正常报价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力要求投标人对此内容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澄清的内容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评标量化比较各投标书优劣的依据。
2.投标人在报价时,应使单价水平保持平衡,若在投标报价时出现严重的不平衡报价,在其中标后业主有权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对综合单价随时进行修订,以平衡各工程项目的单价。修订后的综合单价生效后,将代替投标综合单价,作为合同管理的依据。
以上答疑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本说明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说明为准。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