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罗格斯学院教学办公用房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WLZX201506-18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格斯学院教学办公用房改造工程,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
2.2招标范围:拆除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3计划投资额:212万元
2.4计划工期:2015年7月19日—2015年8月20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于需要特殊专业施工资质的分项工程,必须委托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实施。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6 月 19日至2015年 6月 25 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927号四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规定提交不少于人民币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建工程信息网、东北师范大学网 、东亚经贸新闻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北师范大学
联 系 人:陈科长 电 话: 1868663100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927号 邮 编: 130041
联 系 人: 杨秋颖、赵晨辉 电 话: 15714304041、15714304043
E-mail:ccwlzx2001@vip.163.com
http://www.ccwl2001.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