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5-29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建筑消防系统改造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100%国有资金拨款,已落实。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2.2计划工期:2015年8月15日至2015年10月31日, 72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建筑消防系统改造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U1] 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U2]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 12日 13时 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站、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 系 人:袁贺、申晓晶
电 话:0431-87991406、87990285
2015年7月20日
[U1]资质请慎重考虑,二级即可承揽范围为单体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内的消防设施工程
[U2]资质请慎重考虑,一级可承揽2万平以上的项目,二级可承揽1万(含)-2万(含)平的项目,三级1万平以下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