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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建筑消防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7-20    作者:佚名    点击: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5-29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建筑消防系统改造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100%国有资金拨款,已落实。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2.2计划工期:20158152015年10月31日, 72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建筑消防系统改造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U1] 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U2]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720201572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时至16 (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8 12 13 30,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站、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东北师范大学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

联 系 人:袁贺、申晓晶    

    话:0431-8799140687990285                                                    

 

 

 

 2015720

 

 


 [U1]资质请慎重考虑,二级即可承揽范围为单体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内的消防设施工程

 [U2]资质请慎重考虑,一级可承揽2万平以上的项目,二级可承揽1万(含)-2万(含)平的项目,三级1万平以下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