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6-086.08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教学楼加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学校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8600余平米,层数3层,局部4层。本项目总投资约1400万元。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综合教学楼的拆除工程、加固工程、装饰工程、水暖工程、电气工程监理工作;
施工标段:综合教学楼的拆除工程、加固工程、装饰工程、水暖工程、电气工程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3 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人民大街5268号)院内。
2.4 监理服务期及施工计划工期:2016年4月10日至2016年8月15日,共计127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施工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监理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职称,无在建工程。
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监理标段拟派出的其他人员要求至少房屋建筑专业1人,并专业齐全,且至少有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须具备省级及以上监理证书。
施工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2016】1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入境手续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日至2016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施工标段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监理标段还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监理标段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施工标段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监理标段不少于人民币叁万元、施工标段不少于人民币贰拾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站、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院内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431-8509907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袁贺、申晓晶
电话:0431-87644668、87990285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