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ZGJ160GC2016-023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绿化及养护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北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北师范大学绿化及养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为:
东北师范大学绿化及养护工程,建设规模为见技术标准和要求。本次招标的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招标范围: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自由校区)、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明珠校区)绿化工程。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及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首地小学校区)养护工程(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2 工程建设地点:一标段: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二标段: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自由校区(长春市朝阳区自由大路506号)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明珠校区(长春市人民大街9000号)
三标段: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长春市博学路377号)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首地小学校区(长春市净月大街222号)
2.3 计划工期及服务周期为:
一标段:2016年4月12日-2016年6月1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二标段:2016年4月12日-2016年4月30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三标段:2016年4月15日-2017年12月31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最新版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1个以上园林绿化或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应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分公司或常设机构。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应无其他进行中项目,否则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3.4 本次招标接不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2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慧谷大厦七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慧谷大厦三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开标24小时前须提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低于投标总价的1.5%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阳光诚信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vipzb.net/)》、东北师范大学招标办网站(http://zbcg.nenu.edu.cn)《东亚经贸新闻报》,中国采招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431-85099072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慧谷大厦七层
联系人:潘女士
电话:0431-87888828
传真:0431-87888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