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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人工湖维修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日期:2015-08-04    作者:佚名    点击:

第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LTZB2015G-44

1.招标条件

东北师范大学人工湖维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北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零星抹水泥砂浆、刷涂料、零星混凝土浇筑、挡土墙抹灰勾缝、地面花岗岩铺装、混凝土亭彩绘、花岗岩栏板维修、金属梯刷油、防腐木凳制作安装、垃圾倒运外运等

2.2建设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

2.3建设工期:2015年91日至2015年1015日(以签订合同为准);

2.4项目总投资:人民币18.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4日至2015年810(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A4纸),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到招标公司(亚泰大街6789号8楼8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26日09时00分,地点为亚泰大街6789号16楼1609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各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人民大街5268号                     址:长春市亚泰大街6789号                       

联系人:陈玉明                            人:王蕾、孔桂云

电 话:0431-85099072                       话:0431-8860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