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SZG2016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烟、汽净化工程已由东北师范大学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拨,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烟、汽净化
2.2计划施工日期: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25日
2.3项目规模:人民币19.767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通风设备制造厂商的应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加工本项目相关设备的合法资格;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需取得设备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且具备此项目的相应安装施工资质,并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2 投标人于2013-2015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为确保该项目的售后服务,投标人须在吉林省长春市内设有办事处或售后服务机构,该售后服务机构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服务,须提供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委托函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北师范大学7号楼(原期刊社、环科楼)408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资料如下(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红章):
(1)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应生产制造资质证明的复印件;
(2)企业税务登记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东北师范大学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申请表》(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站,此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5月27日14:00时,地点为东北师范大学7号楼(原期刊社、环科楼)404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院内
邮编:130024
联系人:陈老师 杨老师
电话:0431-85099072
传真:0431-85099856
电子邮件:dszg@nenu.edu.cn
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