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篮球场场地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SZG2016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篮球场场地改造工程已由东北师范大学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青华校区)篮球场场地改造
2.2计划施工日期:2016年7月10日—2016年8月10日
2.3项目规模:人民币35万元。
2.4项目地点: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青华校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格,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能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8日(周六、周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北师范大学7号楼(原期刊社、环科楼)408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东北师范大学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申请表》(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站,此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
(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14〕6号)文件执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6月21日14:00时,地点为东北师范大学7号楼(原期刊社、环科楼)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院内
邮编:130024
联系人:陈老师 杨老师
电话:0431-85099072
传真:0431-85099856
电子邮件:dszg@nenu.edu.cn
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