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6-354
一.招标条件
东北师范大学南苑餐厅及净月学生一食堂电梯采购及安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资金来源为学校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3部电梯(货梯)采购及安装。
2.2 招标范围:电梯采购、安装与售后服务、电梯井道整改、厅门口及孔洞封堵、大门套、拆除旧电梯等。
2.3 供货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南苑餐厅2台、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1台。
2.4 供货安装期:2016年7月10日至2016年8月20日,共计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 采购预算:9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厂商或电梯厂商授权经营代理商。
3.2 若是电梯厂商投标,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
3.3 若是代理商投标,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厂商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电梯厂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能力。
3.5 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8 拒绝市场信誉不良(如不良业绩、社会信誉不良、近五年出现安全事故等)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4日至 2016年6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若是代理商投标,则代理商及厂商均须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提供)、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谭爽、申晓晶
电话:0431-86805780、87990285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