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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南区)学生一公寓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变更

发布日期:2016-06-15    作者:佚名    点击:

招标公告变更
现对招标项目编号为SYZX2016-346的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南区)学生一公寓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原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要求第2.6项采购预算:968万元,变更为“采购预算:968.5862万元”。
2、开标地点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变更为一品吉粮国际酒店四楼会议室(春城大街与皓月大路交汇)。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南区)学生一公寓维修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资金来源为学校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内容:包含拆除、改建、装饰、水暖、电气、消防等工程。
2.2 招标范围:公寓维修改造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项目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
2.4计划工期:2016年7月10日至2016年8月20日。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6采购预算:968.586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新建、改建学生宿舍或办公楼,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及〔2016〕1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入境手续。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7日至 2016年6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13:00时至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一品吉粮国际酒店四楼会议室(春城大街与皓月大路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按招标文件关规定提交壹拾万元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站、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谭爽、申晓晶
电话:0431-86805780、87990285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