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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楼(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9-22    作者:    点击:

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楼(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HTZB2017-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楼(勘察、设计)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长发改审批字【2017】28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56000平方米(地上部分51000平方米,地下部分5000平方米)

东北师大综合楼功能包括实验楼、文学院、综合教学楼。实验楼建筑面积约37600平方米,可容纳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交叉学科发展计划、大型仪器设备公共服务平台、大数据统计应用中心、高端人才工作室、国际合作计划专家工作室等。文学院建筑面积约11760平方米,设行政办公区、教师工作间、学会与科研机构、学生教学与活动用室等。教学楼建筑面积约6640平方米,设教室、外语自主学习中心、教师技能训练中心等。

2.2招标范围:地勘、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概算、效果图、规划文本、技术设计、施工图、(包括:人防、消防、防雷、配套、装饰效果图及施工图、周边外网及道路、绿化、景观等设计及配套设施等)设计工作,施工期间的服务、竣工验收服务及积极配合完成项目的决算服务等。

2.3 服务周期:2017年10月25日—2018年2月25日。

2.4 工程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人民大街5268号)

2.5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规划、功能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规模的勘察、设计业绩分别至少一项,同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15年以上设计经验,并担任项目负责人6年以上,附连续至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应包括2016年08月至2017年08月。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规模的设计业绩至少一项。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应满足项目需求。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时请携带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3.4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随意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8投标人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至少近三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10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8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4)外省入吉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负责人:贾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83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7楼

项目联系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设委员会招投标管理处

日期: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