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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改造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9-29    作者:    点击: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HTZB2017-10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改造装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资金来源国拨,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结构加固、墙体砌筑、外墙保温、墙面粉刷、地板铺装、瓷砖粘贴、吊棚、房间门更换、屋面防水、隔墙砌筑、墙体拆除、电气改造、电梯安装、上下水改造、混凝土浇筑、消防工程、垃圾倒运外运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2.2 工程建设地点:东北师大本部校区(人民大街5268号)。

2.3 工期要求:2017年11月3日至2018年1月31日;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8月25日;工期天数160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5 招标规模:962.7282万元,其中暂列金额9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类似业绩且无在建工程;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201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5 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本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投标将被否决。被授权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2017年1月至今的社保证明。

3.10 投标人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至少近三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1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29日至2017年1011(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027900分,

地点:长春市莱德宾馆7楼会议室(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负责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912、1569955203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莱德宾馆7楼(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

邮政编码: 130062

联系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