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DSZG2017004
一.招标条件
“东北师范大学零星修缮项目承包商入围”项目业主为东北师范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零星修缮项目承包商入围;
2.2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供热、给水、排水系统改造维修;
第二标段:电气系统改造维修;
第三标段:建筑设施、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及室内装修;
第四标段:道路、广场等市政设施维修;
第五标段:屋面防水维修;
第六标段:住宅屋檐、阳台及外墙维修;
第七标段:排水检查井清掏及污物外运;
第八标段:塑钢窗维修;
第九标段:学生宿舍生活热水控水系统维修维护;
第十标段:太阳能热水系统维修;
第十一标段:其他一般专业性零星维修等。
2.3工程建设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2.4入围期限及要求:
(1)零星维修及应急抢险维修工程入围资格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期满后经考核评定优秀者可顺延入围;
(2)入围承包商实施的工程项目一经发现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其本聘用期内承包零星维修工程及下个入围期聘用资格;
2.5入围家数:每一标段不少于三家。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装饰装修二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第四标段要求投标单位具备市政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第七标段至第十标段只需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包含该施工内容即可),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维修工程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拒绝已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4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_11:00时,下午_14:00时至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7号楼(校内幼儿园对面小白伞广场旁5层小灰楼) 4楼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4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7月5日09:00时,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7号楼(校内幼儿园对面小白伞广场旁5层小灰楼) 4楼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404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页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北师范大学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负责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828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