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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7-06-02    作者:    点击:

项目编号:SYZX2017-359

本项目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东北师范大学。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采购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预算:80万元

五、采购范围:两部电梯采购及安装,电梯采购、安装与售后服务、电梯井道整改、厅门口及孔洞封堵、大理石门套、门厅前部分大白粉刷、瓷砖恢复、拆除旧电梯并运输到采购人指定位置、运行相关手续办理等。

六、供货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外国语学院。

七、供货安装期: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8月15日。

八、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九、竞争性磋商资格要求:

9.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售后服务能力的电梯制造厂商或厂商授权经营的代理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能力。

9.2若是电梯制造厂商投标,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C级及以上资质。

若是代理商投标,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C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电梯制造厂商的正式授权委托书和电梯制造厂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9.3供应商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所代表单位缴纳的2017年1月至今的社保证明。

9.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9.6拒绝市场信誉不良(如不良业绩、社会信誉不良、近五年出现安全事故等)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9.8供应商须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否则否决其投标。

十、竞磋保证金:

10.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壹万元人民币的磋商保证金。

十一、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11.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若是代理商投标,则代理商及厂商均须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安装)许可证、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提供)、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七楼C区3708室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1.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1.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十二、竞争性磋商响应递交截止及竞磋时间、地点(若有更改另行通知):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竞磋时间:2017年6月13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7号楼(校内幼儿园对面小白伞广场旁5层小灰楼) 4楼404会议室。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85099912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庞冬梅、谭爽

联系电话:0431-86805780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