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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罗格斯大学纽瓦克学院教学楼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9-28    作者:    点击: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7-622

一.招标条件

东北师范大学罗格斯大学纽瓦克学院教学楼项目已由长发改审字【2016】28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资金来源为国拨加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主要功能包括教学用房、实验用房、行政用房。

2.2 招标范围:地勘、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概算、效果图、规划文本、技术设计、施工图(包括:人防、消防、防雷、配套、装饰、周边道路景观绿化及外网等设计及配套设施)设计工作,施工期间的服务、竣工验收服务及积极配合完成项目的决算服务等。

2.3建设规模: 18576平方米。

2.4建设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博学路)。

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2.7最高投标限价:1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不亏损;2014年至今已完成至少一项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

1)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并具有15年以上设计经验,并担任项目负责人6年以上。

3.3 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应满足项目需求。

3.4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所投标企业缴纳的2017年1月至今的社保证明,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否则否决投标。

3.9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10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个别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投标人报名。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吉林省行政区域以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928日至 201710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职称证及社保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七楼C区3708室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10239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壹万伍仟元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平台、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联系人:任老师、贾老师

电话:0431-85099704、850983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谭爽、孙悦

电话:0431-86805780、8680517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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