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HTZB2017-85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教学楼维修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屋面卷材防水、屋面天沟挑檐、外墙面维修(红磁砖墙面和石材墙面)、女儿墙维修(水泥砂浆处理)、外墙粉刷白涂料(屋面造型及原墙面白色涂料)、渗漏卫生间改造、供热管网及室内采暖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工程建设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
2.3工期要求:2017年7月16日—2017年8月22日。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5项目规模:357.418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类似业绩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201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2016)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相关部门备案登记后方可报名。(详见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5]50号文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本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投标将被否决。被授权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2017年1月至今的社保证明。
3.10投标人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项目建设所在地或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至少近三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近三年类似业绩及财务审计报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业绩、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6日13时30分,
地点:长春市莱德宾馆7楼会议室(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负责人:祁老师 联系电话:0431-8453606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莱德宾馆7楼(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
邮政编码:130062 传 真:0431-87910195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