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71944GC0431-0062
一.招标条件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一舍拆除工程”项目业主为东北师范大学,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北师范大学学生一舍拆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学生一舍拆除工程;
2.2 招标范围:选择1家拆除单位负责学生一舍拆除工程(包含地上附着物拆除、垃圾清运、场地平整等及相关工作的手续办理);
2.3招标规模:22460.65平方米;
2.4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最终支付给招标人的投标报价总额。最低限价为零,最高不设上限。拆除的旧料(市政公用设备、国家文物除外)归中标人所有。
2.5 工程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人民大街5268号);
2.6计划工期: 施工合同签订后30天内(详见招标文件);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吉建招【2015】4号、6号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对于需要特殊专业施工资质的分项工程,必须委托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实施;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拒绝已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提供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7提供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2017年至今的社保证明,且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全程不得更换。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9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08 月14 日至 2017 年 08 月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_11:00 时,下午_14:00 时至 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许可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8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04日09:30时,地点为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页》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北师范大学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咨询:贾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8331/13159615501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 位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学海街781号吉大科技产业园孵化大厦901室
联 系 人:王若冰
电 话:0431-87888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