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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学生浴池锅炉更换四次招标公告(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017-08-28    作者:    点击:

四次招标公告(竞争性磋商)

招标项目编号:DSZG20170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学生浴池锅炉更换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规模:学生浴池锅炉更换,原锅炉拆除、两台燃气无压热水锅炉(1.4MW一台、0.7MW一台)采购及安装、管道及配件安装、钢板烟囱制作安装、电气线路及配件安装敷设等。

2.2建设地点:东北师大本部校区(人民大街5268号)。

2.3交 货 期:2017年9月10日—2017年10月6日。

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规定的工业锅炉制造及安装的合格标准。

2.5项目规模:36.9215万元。

三、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锅炉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锅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并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有类似业绩;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项目建设所在地或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个别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7号楼(校内幼儿园对面小白伞广场旁5层小灰楼) 4楼408室:

(1)营业执照副本;如是代理商还需要提供生产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锅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4.2招标文件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97930

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7号楼(校内幼儿园对面小白伞广场旁5层小灰楼) 4楼404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页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北师范大学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