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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塑钢窗更换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非政府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7-09-22    作者:    点击:

竞争性磋商采购(非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DSZG2017010

1.采购条件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塑钢窗更换工程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东北师范大学,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拟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邀请)方式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拆除原有旧窗、窗台板及窗口灰皮;制作、安装塑钢窗;窗口外侧周边打密封胶;纱窗制作、安装;垃圾外运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2工程建设地点:东北师大本部校区(人民大街5268号)。

2.3工期要求:2017年9月28日-2017年10月20日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甲方将按照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相关规定验收。

2.5项目预算:人民币89.5325万元。

3.磋商响应人邀请方式及资格要求

3.1邀请方式

本项目定向邀请在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时报名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3.2资格要求

3.2.1磋商响应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塑钢门窗制作、安装),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节能认定证书和备案证,并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制作、安装能力;

3.2.2本项目被授权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2017年上半年(1月-6月)的社保证明。

3.2.3磋商响应人须持检察机关出具的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至少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参加磋商。

3.2.4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邀请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4.竟磋文件的获取

受邀并有意向参与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在2017年9月22日到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7号楼(校内幼儿园对面小白伞广场旁5层小灰楼)407室领取磋商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竞磋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26日14时30分

5.2竞磋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7号楼(校内幼儿园对面小白伞广场旁5层小灰楼)404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磋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竟磋公告在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联 系 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负责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912

王老师 联系电话:13019100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