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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消防工程(厨房设备自动灭火系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6-07    作者:    点击: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Z71091GC0431-0028

一.招标条件

东北师范大学消防工程(厨房设备自动灭火系统)”项目业主为东北师范大学,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北师范大学消防工程(厨房设备自动灭火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消防工程(厨房设备自动灭火系统)

2.2招标范围: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灭火设备供货及安装、配套水电管线及附件安装、室内装修拆除及恢复、其他辅助配套设施安装等;

2.3工程建设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南苑餐厅、教工餐厅、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餐厅厨房;

长春市朝阳区西康胡同991号——东北师范大学外国专家公寓餐厅厨房;

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净月大街2555号——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中快餐厅、二食堂、教工餐厅厨房;

2.4招标规模:102万元;

2.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商或代理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有效的授权证明,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3.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有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经验;

3.4拒绝已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提供本项目人员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607日至201706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_11:00时,下午_13:00时至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厂家唯一授权证明、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2809:00时,地点为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页》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咨询:肖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947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 位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蔚山路与学海街交汇吉大高科技产业孵化园9楼

联 系 人:王若冰

电 话:0431-87888828